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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艺分多少级_茶艺师4级属于什么级别的职称

编辑:小编酱 来源:编辑铺 时间:2024-06-28
茶艺分多少级

茶艺师4级属于什么级别的职称

一个连全称都写不好
真难回答
你所谓的茶艺师资格证书
是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茶艺师是其中一个工种名称
全称是
茶艺师《职业资格证书》
错误地把茶艺师《职业资格证书》
当作是茶艺师
是愚蠢的
艺师是拥有专业化、系统化和实用型
茶学知识与技能
了解茶、喜欢茶、珍惜茶
以——让茶发挥至最佳境界为己任
能知茶性而科学泡茶
和知己知茶而健康饮茶
一冲茶显专业
一谈茶均问不倒
只有心中有茶,才有可能出现“茶艺”
才有可能成为“茶艺师”

在家沏茶的茶艺新手,如何挑选一套入门级茶

茶艺,器为父,水为母,器精水美才能养出精茶!茶无分高下,只分精粗,以品出茶趣为上。

没有基础可以学茶艺吗

有没有基础都是可以学的 下面就简单介绍下

宇治抹茶与青岚抹茶的区别

宇治抹茶和青岚抹茶是两种不同产地的抹茶,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烟雨江湖茶经最高多少级

烟雨江湖茶经最高200级。

清代盐茶道是什么机构

盐茶道[Salt-tea managing office] 清代主管盐政茶务的机构,顾名思义就是管理盐茶一类的政务,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地区的盐和茶的国有化,就是不允许私人买卖这两种东西,就好像是现在的烟草局局长一样。

关于这个盐茶道其实从宋以后,由于茶和盐同行禁榷,在有些地方,榷司和转运使司,常茶盐合署。如宋太宗时在诸路所设的“茶盐制置使司”,元朝有些地方设立的“榷茶盐转运司”等即是。但改司称“道”者仅见于清。

清代一些地方所设的茶盐道,一直延续至清末才结束。据《清史稿》,宣统二年(1910)八月,“改四川盐茶道为盐运使,茶务归劝业道管理”;盐运茶务分治,不再称“道”。盐茶道寻源的话可以说是历史悠久~~~

其实关于茶税一事儿,自唐朝饮茶逐渐盛行,唐中期开征茶税:

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实行茶税,《唐会要》第八十四卷记载:侍郎赵赞建议“诸道津要都会之所。皆置吏。计钱每贯税二十文。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什一税之,充常平本钱(长平仓相当于现在的储备粮库)”。兴元二年(公元785年)罢茶税。贞元九年(公元793年)张滂奏立税茶法,复茶税,以代水旱田租,化为常税,产茶州县和茶山就地征税,商人贩茶以“三等定估,十取其一”,这是茶叶首次作为一个独立的商品被征税,《唐会要》上记载“茶之有税。自此始也”, 税率为10%,茶税收入为一年约四十万贯。
长庆元年(公元821年),茶税率增为15%,至宣宗大中六年(公元852年)更通过当时盐铁转运使裴休在长沙立《税茶十二法》,一方面规范了地方税收征收行为;另一方面打击偷税行为,还对茶农的生产制定了一定的保护措施,使茶商、园户都满意,促进了茶叶的生产和贸易,税率未增,却实现了税收倍增。

为管理好茶税,唐代相继设立“盐茶道”、“盐铁使”等官职,茶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逐步增加,到唐宣宗时(公元846-859年)“天下税茶,增倍贞元”,茶税年收入达80万贯,已成与盐、铁等税并列的主要性税种,这距茶税的开征还不到百年。

宋代完善了榷茶制度,茶税征管加强

我们可以来看下自宋至清,关于盐茶衙门的设置:

榷茶司:北宋官署名.置于川陕,主管茶叶买卖,博马等.

都大提举茶马司:宋代官署名.简称茶马司.宋初置榷茶,买马司,徽宗崇宁元年合并为一司,称都大提举茶马司,为专门管理榷茶及以茶易马诸市务的机构.

监榷茶场使司:元代设立的茶叶管理的专门机构之一.主要管理榷茶,元世祖至元五年设立.茶盐都转运使司:明代官署名.明代设立的机构之一.专门管理茶,盐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税收.

茶课司:明代官署名.明代设立的机构之一.为专门征收茶叶税收的机构,一般设立在各茶叶产地.

盐茶道:清代官署名.为专门管理盐,茶的产销及税收的机构.茶马道:清代官署名.为专门管理有关茶税,马政等事务的机构.(这就是问题问的那个了)

茶捐局:时设置的征收茶叶税捐杂费的机构.茶叶检查所:时设置的专门检验出口处销茶叶质量的机构.

清朝的制台、抚台、臬台、藩台、道台、府台

制台、抚台、臬台、藩台、道台、府台、学台,这些都是清代对部分地方官员的尊称,涉及到上至省,下至府的地方主官。可以说,若是了解了这些官职,基本也就了解了清代的地方官制大概的模样。

制台

清代,将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制军”等。首先,总督这个官职本身的品阶为正二品,但因总督职责重大,对清朝稳固地方的统治尤为重要,所以当时清代往往会额外给予担任总督的官员一些其他的官职,以此让他可以更加顺利的节制地方。如此,有时就会出现任总督者会被授予一些比总督这个官职的品阶还要高的官职,因此清代任总督者,他的品级有时往往就会高于正二品,可能是从一品,甚至是正一品。

康熙三十一年,定总督加衔“由各部左、右侍郎授者,改兵部左、右侍郎;由巡抚授者,升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即六部左右侍郎升总督者,加授兵部左或右侍郎衔;巡抚升总督者,加授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此时,因总督所加之职皆为从二品或正三品衔,所以此时任总督者,他的品阶不会有超出二品的变化,是为正二品。

乾隆十三年,定“大学士兼管总督者仍带原衔”,即允许在大学士外任总督时,带大学士衔。这时,总督的品阶开始有了变化,因大学士为正一品或从一品官职(三殿三阁大学士为正一品,协办大学士为从一品),因此此时若是官员以大学士的身份任总督,那么他的品阶就不是正二品,而是从一品,甚至是正一品。

乾隆十四年,定总督加衔“改授右都御史衔,其兵部尚书衔由吏部疏请定夺”,即无论何职升迁至总督,俱授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若要加授兵部尚书衔,则需特恩。因此时任总督者会被加授从一品都察院右都御史或兵部尚书衔,所以此时任总督者,他的品阶就为从一品。

嘉庆十四年,定总督加衔“以二品顶戴授者兼兵部侍郎衔,俟升品秩再加尚书衔”,即二品顶戴以下官员升至总督后,则加授兵部侍郎衔,若日后要升,则加授兵部尚书衔。此时,因嘉庆定二品以下官员升总督者,一般加授兵部侍郎衔,由此此时任总督者也就多为正二品。

综上所述,清代任总督者,其品级是根据其所加之官职而定的。正常情况下,因总督职务的特殊,任总督者都会有加衔,但是因总督所辖地区有轻与重之分,皇帝对任总督者也有信与不信之分,所以每个地区的总督其所加之官职的品级也是不一样的。

而据《清史稿》可知,有清一代,自雍正元年始,九位地方总督被明确规定会加从一品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的,只有东三省总督、两江总督、陕甘总督这三位总督,其他六位总督则未有定制,一般只加授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至于为何只有东三省、两江、陕甘总督会加衔从一品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主要是因其所处的位置对清廷而言,尤为重要。东三省是清朝的龙兴之地,是命脉所在;两江是清朝的赋税重地,全国三分之二的赋税出自两江;陕甘是清朝的边疆要地,清朝所面临的外患,基本都在陕甘边界。

当然,无论总督是正二品,还是从一品或正一品,他都是清代地方上地位最高,权力最大的官员。“掌釐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清代的总督是一省或数省的最高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比如两江总督,他就是统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的最高长官;四川总督,他就是四川的最高长官。当时,地方上至巡抚、提督,下至知县、千总,无论是文官,还是武官,总督都有权节制,可谓是真正的封疆大吏。

除此,有些总督更会兼任所驻省份的巡抚一职,直接管理一省的军政、民政、赋税、科举、刑狱、盐漕和粮饷等事务,比如四川总督兼任四川巡抚、闽浙总督兼任福建巡抚,而这些兼任巡抚的总督,其权力就更是大。

抚台

清代,将统辖一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巡抚”,尊称为“抚台”。首先,巡抚品阶为从二品,但同总督一样,自雍正元年始,巡抚也会有额外的加衔,且也会因加衔升至比从二品高的品阶,升至从一品。

雍正元年,定巡抚加衔“由侍郎授者,改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衔;由学士、副都御史及卿员、布政使等官授者,俱为右副都御史;由左佥都御史或四品京堂、按察使等官授者,俱为右佥都御史”,即由侍郎升巡抚者,加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衔;由学士、副都御史及卿员、布政使升巡抚者,加右副都御史衔;由左佥都御史或四品京堂、按察使等升巡抚者,加右佥都御史。

乾隆十四年,定巡抚加衔“不由侍郎授者,俱兼右副都御史;其兵部侍郎衔,疏请如总督”,即只要不是由侍郎升至巡抚的,其余皆加授右副都御史,同时根据其所辖之地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是否要加兵部侍郎衔。

同时,自乾隆开始,清廷会在一些比较重要或是需特别关注的省份,加该省巡抚从一品提督衔,如嘉庆八年,安徽巡抚加提督衔;乾隆八年,山东巡抚加提督衔。因此,这些加了提督衔的巡抚,他的品阶就变为从一品。

清代,巡抚是地方上除总督外,地位最高、权力最大的地方主官。“掌宣布德意,抚安齐民,修明政刑,兴革利弊,考覈群吏,会总督以诏废置”,巡抚执掌一省的军政、民政、刑狱、吏治、盐漕、赋税、科举和粮饷等事务,可节制自布政使、提督以下的全省官员。

同时,需注意的是,总督虽可节制巡抚,但巡抚同样也可以节制总督,总督、巡抚皆有直接向皇帝单独上奏的权力,两者并非是上下级关系,而是相互牵制,又相互监督的关系。想来也是,清廷肯定是不容总督在地方一家独大的,继而威胁到中央朝廷对地方的统治的,肯定是会再找一个人去牵制总督的,由此巡抚能钳制总督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臬台

清代,将主管一省刑法的长官称为“按察使”,全称“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尊称为“臬台”。

按察使品阶为正三品。

按察使一职,由宋代提点刑狱演变而来,相当于现在的省级公、检、法机关,是为一省司法长官。

清代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辞状,大者会藩司议,以听於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官”,主管一省刑名按劾,并带有监察地方官,澄清吏治之责,同时会试时充任监试官,监督会试公平的进行;大计(对地方官进行考核,每三年举行一次)时充任考察官,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进行考核;秋审(清代死刑案件的复核制度)时充任主稿官,负责拟定判决文书事宜。

藩台

清代,将主管一省财赋和人事的长官称为“布政使”,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尊称为“藩台”。

布政使品阶为从二品。

布政使一职,源于明代。明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撤销行中书省,而后在全国各地陆续置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由它们总领全国府、州、县,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都指挥使分掌一省民政、司法、军事,合称三司。

清代延续明制,由布政使主管一省财赋和人事,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布政使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三年宾兴,提调考试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政务,会督、抚议行”,布政使的职责,首先负责承接上级指派的政务、法令,将其宣达到各府、厅、州、县,并督促其贯彻实施。其次管理府、州等各级官员,按期发放俸禄,考核其政绩,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督抚。再是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统计全省各府户籍、税役、民数、田数等民事内容,将其上报户部。

学台

清代,将主管一身科举和教育的长官称为“学政”,全称“提督学政”,尊称为“学台”。

学政是没有品级的,带原衔品级。

清代,学政非正式官职,只是临时性官职,类似于钦差,三年一任。“提督学政,省各一人。以侍郎、京堂、翰、詹、科、道、部属等官进士出身人员内简用”,清代的学政主要是从各部院侍郎(从二品),京堂(大理寺、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太仆寺等,为三或四品京官),翰林院修撰编修侍读侍讲(五或六品),科(都察院六科给事中,正五品),道(都察院十五道监察御史,从五品),各部院郎中(正五品)等两榜进士出身(非进士出身不得任学政)的官员中选拔而出。

因此学政的品级不固定,有可能是二品,也有可能是五品,甚至是六品,比如清乾隆名臣纪晓岚,他当时就是以五品翰林院编修的身份,前往福建担任学政。

清代学政“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巡历所至,察师儒优劣,生员勤惰,升其贤者能者,斥其不帅教者。凡有兴革,会督、抚行之”,学政的职责,首先是主管一省的文化教育事务,当时只要是所在辖区有关教育的事情,学政皆有权管辖,比如儒学的管理,儒生学额的制定,儒学教授的升降等等。

其次,负责岁、科两试,清制定“各省学政一任三年,到任后第一年举行岁试,第二年举行科试”,童生通过岁试即可为秀才,岁试前三名可直接参加二年后举办的乡试,剩余则需参加科试,考试合格者方可继续参加乡试。再是巡视所在省的府州县,考核当地儒学的生员和教授学习、教学情况,好则奖,坏则惩。

道台

清代,将介于省(巡抚、总督)与府(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称为“道员”,尊称为“道台”。

道台品阶为正四品。

清代道员的职掌颇为复杂,或专责某事,或作为布、按副使。专责者有督粮道或粮储道(负责督运漕粮),简称粮道 ;管河道和河工道(负责河务),简称河道;盐法道或盐巡道(负责盐务),简称盐道。海关道(负责监督海关),简称关道等等。这类专职某事的道员,多数不单独设置,而是由当地同品级的官员兼任。

作为布、按副使有分守道(由布政参政、参议改置而来)和分巡道(由按察副使、佥事改置而来)。

分守道,最初只是布政使派驻于一府或数府,协助其执掌该地区钱谷,督课农桑,考核官吏的佐官。但是,在乾隆、嘉庆二帝的重用下,分守道不但拥有此前只有督抚才有的密折封奏权,还被加兵备衔,负责节制所辖地区的,自此之后分守道逐渐成为介于省与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掌一府或数府军政事务。

分巡道,同分守道一样,最初也只是协助按察使监督﹑巡察其所属州、府、县的司法和吏治等方面的情况,但是经过乾隆、嘉庆二帝的重用下,分巡道也逐渐成为介于省与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掌一府或数府军政事务。

府台

清代,将主管一府(相当于现在的市)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知府”,尊称为“府台”。

知府品阶从四品(初正四品,乾隆改从四品)。

清代知府“总领属县,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奸。三岁察属吏贤否,职事修废,刺举上达,地方要政白督、抚,允乃行”,掌一府之军政令,总领数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以上即为制台、抚台、臬台、藩台、道台、府台、学台的大概介绍。这些官员皆为地方主官,或掌一省或数省军政事务,或掌一府或数府军政事务,或掌司法事务,或掌经济事务,或掌教育事务,总之皆为地方。

茶艺师4级属于什么级别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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